珍惜眼前人”这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,是在我离婚后30天才领悟到的。 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,离婚对我们来说,是最明智的选择,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。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,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。 她是我大学同学,我们谈了三年恋爱,在一起又过了三年。 只是有一个问题,离婚之后,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,我们还得住一起。 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,谈恋爱的时候,我们特纯洁,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,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,压根没敢尝试过。没想到现在离婚了,倒赶了趟新潮一室一厅的房子,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,特别别扭。…